可申請到50~100萬的補助款
http://gcis.nat.gov.tw/neo-s/index.asp
壹、依據
行政院 93 年 11 月 15 日院臺經字第 0930051134 號函核定「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」,為促進商業 服務業發展,鼓勵服務業業者投入研究新服務商品、新經營模式、新行銷模式或新商業應用技術之開發,以 提升服務業之競爭力。
依「促進產業升級條例」第 22 條之 1 第 2 項, 94 年 10 月 7 日公告「促進商業研究發展輔導辦法」,以 落實服務業創新維持競爭優勢。
貳、計畫目標
以鼓勵業者進行開發工作為目的,補助業者開發資金為方法,引導投入服務業新服務商品、新經營模式 、新行銷模式或新商業應用技術之創新開發工作,並使業者掌握核心技術能力,提高其附加價值,創造競爭 優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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